一、教學反饋的作用
教育是一種有目的活動,教學的任務就是要找到使學生掌握所學學科的手段。“布盧姆把教學和評價結合起來,創立了新型教育評價學”即反饋教學。反饋教學就是教師向學生傳授知識,發展學生能力,通過教學評價檢驗其成果,教師和學生根據反饋信息,重新組織第二次學習,查漏補缺,使“大多數學生(也許90%以上)能夠掌握我們必須教授的事物”。
布盧姆承認在學習中學生成績是參差不齊的。這并不是某些學生沒有學習能力,而是能力傾向不同。“能力傾向是學習者達到掌握一項學習任務所需的時間量。”“只要有足夠時間,可以相信所有學生都能掌握一項學習任務”。學習成績差的學生,就是師生忽視了教學反饋,未及時對學生某些學不會知識進行補救。給學生以后學習造成了困難。
二、教學和評價倫
布盧姆認為,反饋信息主要是通過評價發出的,這就要求教學和評價相統一。過去教育之所以不能使大多數學生達到學習目的,就是沒有正確處得反饋信息,評價和教學相脫離。“許多世紀以來,教育被看做象一個金字塔,在它的底部,較年輕的年齡組的全部或大多數成員都能入學,而只有極少數的人才能達到頂點。”評價是為了給學生劃等級“貼標簽”,凌駕于教學之上,對教學沒有多大作用。
現代教育評價是一個反饋矯正系統,教學過程中的每一步驟都經過它判斷是否有效;如果無效,必須及時采取什么變革,以確保過程的有效性。布盧姆提出“目標分類理論”,通過對學生各個行為的測量,確定學生掌握知識和智力發展程序。這就要求教學和評價都要遵守教學目標分類。使教學和評價的度量達到統一。“我們設計的這種分類學是一種對學生行為的分類,而這些行為代表了教育過程所要達到的結果。”布盧姆認為“教育目標分類學”應具有:
①通用性,“各類別之間的主要區分應大體上反映教師對學生行為所作的區分。”
②嚴密的邏輯性,分類應保持內在一致性。
③科學性,“與我們目前了解的心理現象相一致”。教育目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