品牌意識不等于品牌消費,不鼓勵孩子攀比品牌,不等于沒有必要培養(yǎng)孩子的品牌意識。從理性消費的角度,有“品牌意識”并不是“缺點”。真正的品牌常常代表了時尚與品質的統(tǒng)一,代表了一種企業(yè)文化,代表了優(yōu)質的售后服務,代表了“顧客至上”的經營理念等許多“附加價值”。健全的品牌意識中包含了知識產權的尊重,包含了對品牌附加價值的理解,而不僅僅是“擁有的滿足”。有品牌意識并不意味著立即消費品牌。因為品牌消費常常意味著較高的消費水平。而高消費不應當屬于沒有勞動創(chuàng)造的未成年人。
孩子有權利欣賞品牌,喜歡品牌,但沒有權利超前消費品牌—即便家庭經濟條件允許也不應當鼓勵孩子這樣做,除非性價比可以接受,而且是確實需要的前提下。
對于絕大多數(shù)為孩子攀比品牌而苦惱的家長來說,更好的辦法是引導孩子克服品牌消費背后的虛榮心,幫助孩子明白品牌包裝本身并不提升一個人的價值,知識,能力,美德才是永恒的財富。有能力用自己的勞動掙來自己喜歡的品牌無可指責,要求用他人的勞動滿足自己消費的需要,則是一種非分之想。
品牌背后的成功故事對孩子成長的意義遠遠大于品牌本身。鼓勵孩子發(fā)奮努力,讓孩子成為品牌或者創(chuàng)造品牌,可以有效地把孩子對品牌的癡迷轉化成一種進步的動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