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說戲劇
戲劇是一種綜合性的舞臺藝術,它把文學、表演、繪畫、雕塑、音樂、舞蹈等多種藝術綜合成為一種獨立的藝術樣式。戲劇文學,即戲劇樣本,是舞臺演出的基礎,是戲劇的主要組成部分,直接決定著戲劇的思想性和藝術性。戲劇具有兩重性。一方面,它作為文學作品,除應當具備一般敘事性作品共同的要求—例如塑造典型形象、揭示深刻的主題以及結構的完整性等等外,還應當具有獨立的欣賞(閱讀)價值。另一方面,它作為戲劇演出的基礎,只有通過演出,才能體現它的全部價值,因此,它又要受到舞臺演出的制約,必須符合舞臺藝術的要求。
戲劇劇本是由哪些部分構成的呢?戲劇劇本通常包括兩個部分:一是戲劇作家的舞臺提示,內容包括人物表、時間、地點、布景、服裝、道具以及人物臺詞的心理情緒、動作、上下場等等;一是人物自身的臺詞,包括對話(對唱)、獨白(獨唱)、旁白(旁唱)等。
一般來說,戲劇包括以下三個特點:第一,劇本的結構必須遵循空間和時間的高度集中的原則。由于舞臺條件和演出時間的限制,劇本篇幅不能過程,人物不能過多,場景變換不能過多,戲劇情節必須高度集中的場面和場景中展開。分幕、分場正是它的集中性的具體表現。與話劇、歌劇相比,戲劇劇本在時間、空間方面具有更大的自由。第二:劇本必須有集中、尖銳的矛盾沖突。戲劇放映現實生活中的矛盾沖突,通過表現矛盾沖突來展開情節和塑造人物,平且要以矛盾沖突作為情節發展的主要線索。因此,沒有沖突,就沒有戲劇。古今中外一切優秀的戲劇文學,總是集中地放映了社會生活的某種矛盾。戲劇沖突是社會矛盾的放映,有它一定的發展變化的過程,這個過程就是構成劇本的情節結構。第三,劇本主要靠人物用語言和動作來變現其獨特的性格。在戲劇文學中,故事的發展、人物性格的揭示以及劇本家對人物事件的評價和態度,一般都依靠人物的對話來完成。因此,戲劇的語言既要有高度的個性化和充分的表現力,還要精煉有力,簡潔清晰,便于激發人們的想象,同時還應生動,字字句句都能打動觀眾,引起共鳴。第四,戲劇沖突與人物性格的關系,戲劇沖突與人物性格應該相互依存。一方面,人物性格要按照矛盾沖突的不斷發展而逐步明朗化,以顯示其個性化的特點;另一方面,矛盾沖突又要以塑造人物性格特征為目的來表現發展,從而表現作品的主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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