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看了同一部電影的人,提出“講出電影內容”的相同問題時,有的人可以很正確且生動有去的傳達內容,有的人則是講了老半天,到頭來還是不知道她所傳達的內容。
有些老師或是教授,他們可以將難度頗高的理論,講得順暢易懂,然個學生很快了解,也有些老師或是教授,則是越講越難,學生甚至聽不懂,導致根本無法了解恒心點。
觀察這兩種情形后,我們可以發現,兩者的差異在于他們是否講出重點,換句話說,講出話說,講出重點的人可以正確且生動有趣地傳達內容,無法講出重點的人,則會然個內容乏味無趣,當然,是否能講出重點,也是根據是否有能力看出重點來。如果說,讀故事內容是把內容原封不懂以內容的順序來排定的方法,都要點則是讀者本身選出重要的部分來都的方法。
如果用故事內容的讀法,眼睛看到的是事件的陳列,但是,要點是眼睛看不到的,有些甚至是隱藏起來的,它可能是一個想法或是意圖。要點包括內容、主題、人物的個性等,只不過到底四不是要點,則要靠讀者自已的判斷。如果要點讀法的能力不足,就算都了很長的事件,內容在腦海里還是無法整理出大綱來。如果讓一個選擇要點能力不足的人,講出他所都的內容時,總是會前言不對后于,或是把不重要的部分說成重點,而且還會將不重要的部分說得成長乏味。
像這樣的孩子,通常無法區分重要與不重要的部分,因此在各種考試里,都無法獲得好成績,就算不出去玩,每天做在書桌前面努力用功,成績依然不理想的孩子,大部分都是屬于要點讀法的能力不足型。
而字句的要點,會隨著閱讀的材料與閱讀目的而改變,舉例來說,在讀教科書或說明書等時,其定義或規則是要點,在讀文學書籍時主題會成為要點,在讀偉人傳的時候,成長的動機就成了要點。